2014年8月8日,根据武汉市武昌区、东湖开发区人民法院的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申请人要求被执行人名下的坐落于武汉市江汉区金磊商厦3层113A商铺财产进行评估、对位于武汉市洪山区杨园南路徐东雅苑1栋105号门面文具店内货物价值进行评估、对车牌号为鄂ABC693号长安牌面包车的价值进行评估所需的工程造价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10号
中介机构:武汉浩华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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