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5日,根据武汉市武昌区、青山区人民法院的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要求对当事人名下的坐落于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新竹路3号金地阳光城北9栋2单元3层01号的涉案房屋进行评估、对武昌区中山路488号1层2号房产价值进行评估、对被执行人名下位于武汉市青山区102街坊丹青苑2栋5门14号的房屋价值予以评估所需的房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6号
中介机构:武汉阳光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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