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9日根据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不锈钢快餐盘(六格、加厚、无磁)、电热铛YXD-45A(双温、双控)、不锈钢餐盒盖(53cm×33cm)在2010年9月份的单价进行鉴定。对高级铁木筷(耐高温、消毒柜适用)、不锈钢碗(5.1时、无磁,13cm)、高级不锈钢货架(三层、定做、非标准)、不锈钢开水机底座、裕豪开水机(2K-18R/350升)、特大菜筐(加强型)、商用33升大容量电饭煲在2010年10月的单价进行鉴定。对不锈钢碗(6.1时、无磁,15.5cm)、不锈钢碗(6.7时、无磁,18cm)在2010年11月的单价进行鉴定需要的资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31号
中介机构:湖北华中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