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8日根据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位于武汉市江汉区天门墩9号2栋2单元3层3室(建筑面积为44.26平方米)的一套房屋及装修价值进行评估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2号
中介机构:武汉博兴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上一篇:对位于武汉市江岸区下陈家湖700号4单元3楼1室(建筑面积为113.1平方米)的一套房屋及装修价值进行评估。
下一篇:对位于武汉市江汉区高雄路湖光公寓1单元3层2号(建筑面积为122.72平方米)的一套房屋及装修价值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