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8日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按双方分别于2010年10月15日、2011年5月5日所签订的《湖北省建筑施工合同》,对某公司所完成的某产业园1-4号车间主体工程项目中的桩基、土建及安装工程的工程总造价进行鉴定。若有增减项目,合同有约定的依据合同约定;若无合同约定,依据市场定额进行计算需要的工程造价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4号
中介机构:湖北赛因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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