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3日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按本金1606.1万元,从2004年9月21日至2009年3月30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罚息标准分段计算罚息需要的审计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9号
中介机构:湖北中砺大公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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