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8日,根据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坐落于武汉市新洲区阳逻街阳大公路(沙咀桥旁)综合楼1-4层房产、1、2、3号车间共四处房产进行评估,对被执行人名下的坐落于武汉市江岸区淌湖村新地东方明珠32栋3单元17层1室的房屋(包含室内装修)进行评估所需的房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17号
中介机构:武汉银建房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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