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5日根据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位于东西湖区十四支沟西、东吴大道3栋102号厂房(武房权证东字第2012002076号)进行价值评估,以便抵债需要的房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21号
中介机构:武汉阳光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上一篇:评估位于武汉市蔡甸区沌口小区听涛观海205幢1单元301室(房产证号为武房权证蔡字第201002261号)的房产。
下一篇:对位于江岸区南京路180号鑫成(俊杰)大厦1、2栋3层2256.18平方米房产(产权证号:武房权证岸字第2008009149号)进行及租赁装修财产价值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