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5日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一、对按照双方《会议纪要》的内容及签署时间2009年7月1日为节点进行利润审计;二、对自2007年11月20日起至今(2013年6月26日)的几方面内容进行专项审计:1、各自实际投资、项目总投资及实际投资入账情况;2、是否存在挪用项目资金它用情况;3、项目总收支、项目总利润及已完成部分的利润情况需要的审计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8号
中介机构:武汉宏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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