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8日,根据武汉市东湖开发区人民法院的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原告位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珞喻东路森林花园B5栋3-401室房屋内的被告为原告安装的供暖工程拆除并将房屋恢复原状的工程所需费用进行评估所需的工程造价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10号
中介机构: 武汉长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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