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化工仓库中13、14、15、16、17号库房(建筑面积5760平方米)、二条铁路专用线及二者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库房及铁路专用线共占地7160平方米)拍卖,使用权证号为东国用(2001)字第180102010-2号,评估值1310.08万元
2013年11月6日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化工仓库中13、14、15、16、17号库房(建筑面积5760平方米)、二条铁路专用线及二者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库房及铁路专用线共占地7160平方米)拍卖,使用权证号为东国用(2001)字第180102010-2号,评估值1310.08万元需要的拍卖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12号
中介机构:武汉亚太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