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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对位于阳逻经济开发区花园村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进行评估。
发布日期:2013-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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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4日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依法对位于阳逻经济开发区花园村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进行评估。[土地使用权证号:武新国用(2009)014号]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9号

中介机构:武汉弘业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