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5日,根据武汉市江夏区、青山区、洪山区人民法院的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当事人接收改制后的武汉市江夏绒布厂的财务进行审计、对工程已实际发生的人工费、机械费、辅助费等费用及双方各自投入和领款欠款做出评估、对鄂AZL727号车的停运时间及停运期间的损失进行评估所需的审计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 6号
中介机构:湖北安华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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