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3日根据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和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位于武汉市江岸区西马街渣家左路134号3层2室房屋(建筑面积为86.88平方米)的价值进行司法评估;对对位于江岸区沿江大道229号外滩棕榈泉6栋20层4室房屋(建筑面积125.4平方米)一套房屋及装修价值进行评估;对汉阳区世茂锦绣长江2期6号楼2单元2004号房屋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22号
中介机构:湖北大华房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