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19日根据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位于武汉市江岸区后湖乡二七村七星香山花园小区5幢1单元2层1号房屋因污水浸泡需恢复原状的经济损失的费用进行鉴定需要的资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24号
中介机构:湖北鑫京茂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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