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4日,根据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的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位于江汉区前进四路柏龙大厦17层A室房屋进行拍卖、对位洪山乡红旗村面积2163.56平方米的土地进行拍卖所需的拍卖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30
中介机构:湖北圣典拍卖有限公司
上一篇:1、对位于原告家中(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森林花园B5栋3-401号)由被告供应并安装的德地氏壁挂炉的质量是否合格进行鉴定; 2、对位于前述房屋中家庭供暖工程中的楼板之间绝热层施工(厚度)是否合格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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