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2日根据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坐落于武汉市东西湖区海景北区还建楼311栋1单元401室(建筑面积160.02㎡)的房屋进行拍卖,该房屋评估总价值为RMB72.30万元,单价为RMB4518元/平方米,执行标的为RMB66.2870万元;对武汉市东西湖区黄金海岸金海苑3栋1单元301室的房屋(产权证:东2009003303号,建筑面积136.03平方米)进行拍卖,该房屋评估总价值为RMB62.71万元,单价为RMB4610元/平方米,执行标的为RMB33.1892万元;对车牌号为鄂A70U89的捷达牌小轿车进行拍卖,该车评估总价值为RMB5.85万元,执行标的为RMB2.2万元需要的拍卖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22号
中介机构:武汉市信昌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