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2日根据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位于新洲区阳逻街毛集村二组的一栋五间三层房屋(土地使用权面积189.9㎡、建筑面积599.97㎡)的房地产进行评估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2号
中介机构:武汉博兴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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