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被执行人武汉汇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武汉市武昌区巡司河商住区汇文新都D区5栋1层13号、1层7号、1层4号、1层2号、1层8号、1层3号、1层14号;D区3栋2单元23层6号、14层6号、2单元24层5号的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
2013年5月8日根据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被执行人武汉汇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武汉市武昌区巡司河商住区汇文新都D区5栋1层13号、1层7号、1层4号、1层2号、1层8号、1层3号、1层14号;D区3栋2单元23层6号、14层6号、2单元24层5号的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10号
中介机构:湖北坤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