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8日根据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和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武汉市硚口区汉西一路95号华中建筑装饰材料市场南区第10栋3-6号房屋的装修价值(包含材料款,但瓷砖的购买以及打磨费除外,评估范围包括室内、外的装修及招牌的制作、安装费用)进行评估;对位于武汉市江岸区百步亭花园百步龙庭202栋2单元2层3室房屋内的装修费用的价值进行评估需要的资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17号
中介机构:湖北中真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