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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一中新校区男生公寓1号楼校园超市公开招租
发布日期:2019-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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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一中新校区男生公寓1号楼校园超市公开招租

项目编号

YXZ2019012

所属地区

湖北省—宜昌市

挂牌价格

(总租金)/

980000.00

租期

16个月

挂牌公告期

2019年2月28日—2019年3月13日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招租委托标的位于一中新校区男生公寓1号楼。

2、委托标的均以现状招租,出租标的实际移交面积与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成交租金。

3、意向承租方需具有超市经营的经验(现经营场不少于5家,其中宜昌城区经营场所不少于2家,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且经营年限在三年及以上(提供营业执照原件,经营场所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原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租赁合同原件)。

4、意向承租方需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

5、意向承租方需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提供三个月任一月份的纳税凭证原件扫描件)。

6、意向承租方驻派超市店长需持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

7、意向承租方不存在因非不可抗力的其它因素而提前与出租方终止有效合同的情形。

8、意向承租方不存在因售卖不合格商品、食品中毒等违法违规事件而被相关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的情形(以所在地区产品质量检测监督部门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文件等证明材料为准)。

9、本次招租项目成交后,承租方所有商品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北山超市得胜街店的实时价格(特价产品除外)。

10、本次招租项目成交后,房屋租金每四个月收取一次,履约保证金按5万元收取。

11、本次招租期限为连续16个月,一经确定为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借或转租他人,否则将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立即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立即重新组织公开招租,承租方已缴纳的全部价款也不予退还。

12、本次招租交易服务费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13、本次招租报名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与招租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需充分了解并接受出租标的物的现状以及出租要求。

2、项目成交后,承租方不得擅自变更报名时所填写的租赁经营用途,不得超范围(或超面积)经营,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单方面终止合同,并组织重新招租,承租方已经缴纳的所有价款均不予退还。

3、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因此产生的民事纠纷,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出租方有权立即单方面终止合同。

4、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门前三包等相关费用。

5、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毁损房屋设施。如装修房屋需改造、改变房屋结构,需提交申请报告及改造方案,在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合同期满,承租方应保持房屋完好。出租方不承担承租方改造、装修部分的任何补偿。

6、房屋租赁期内,因政策变化或市政建设等公共利益要求需要拆迁的,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及时迁出,归还租赁物,出租方不另行给承租方安排房屋,合同自行终止。

7、承租方若未按《房屋租赁合同》要求按期缴纳租金、履约保证金,出租人有权立即终止《房屋租赁合同》

8、承租方自《成交确认通知书》出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9、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房屋租赁合同》。     

 

交易条件

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每四个月支付一次,先付后用。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余款按《房屋租赁合同》要求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一般纳税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报名。

2、承租方资格条件须经出租方审核认定。

3、意向承租方一经资格确认,不得变更承租人及承租经营用途,否则视为违约,所有价款不予退还。

4、意向承租方在报名登记时,须缴纳足额的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以下简称宜昌联交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达宜昌联交所指定账户为准)。保证金条款约定:(1)挂牌期满,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出租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方式进行交易,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应向宜昌联交所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多退少补。挂牌期满,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承租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承租方应向宜昌联交所交纳交易服务费;未竞得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承租方,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办理退款手续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办理退款手续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至该意向承租方原缴款账户。(3)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承租方所缴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该保证金在扣除应向宜昌联交所支付的全部交易费用后,余额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若造成出租方和宜昌联交所的经济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出租方和宜昌联交所 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公告期满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放弃承租的,或在挂牌公告期满收到《承租资格确认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未与出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在其已依相关规则被确定成为承租方后未当场签署《网络竞价成交价格确认单》,或在签署《网络竞价成交价格确认单》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未与出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④意向承租方未按公告要求支付租金及产权交易服务费的。

 5、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须在收到《成交确认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已对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调查了解,同意按照资产的现状予以承租,对本次资产租赁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规划、土地性质、建筑物质量安全隐患、消防安全隐患、权属变更过户等)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一切风险,不因资产承租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出租方和联交所进行追责和索赔。

7、意向承租方须仔细阅读并认同《房屋租赁合同》、《资产评估报告》、《招租公告》、挂牌清单的全部内容。

 

交易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

80000.00元

保证金支付

意向承租方在登记报名时,须缴纳足额的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指定账户(户名:收款单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宜昌高新科技支行(原宜昌东山支行);账号: 4220 1331 6010 5021 7558;),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指定账户为准。      

 

挂牌信息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1、信息发布终结。□

2、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以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自动延长,延长   个周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超过24个周期)□

3、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进行交易;挂牌期满,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登录网络动态报价平台方式:①从宜昌联交所所网站(http://lh.yczbzx.com/),点击中部“网络动态报价平台”图片进入;②直接在浏览器地址栏中输入http://dtbj.yczbzx.com/dt/dtbj.html

与招租相关的其他信息

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截止日17:00前,缴纳足额保证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并提交《承租申请书》,逾期不予受理。

《挂牌清单》

《房屋租赁合同》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经理

联系电话

0717-6331053 ,13177062780

点击下载此文件:挂牌清单.docx

点击下载此文件:房屋租赁合同,正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