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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飞鹅时尚家居广场租赁经营权转让公告
发布日期:2016-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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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我公司对飞鹅时尚家居广场20年租赁经营权公开转让发布公告如下:

一、转让项目情况简介

飞鹅时尚家居广场位于鄂州市文星大道西侧与江碧路东侧交汇处,两面临街,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人口密集,是我市商业聚集区,北临鄂州市最大的贸易综合市场——明堂市场,南临鄂州市成熟的家居建材商业区——飞鹅建材市场。

飞鹅时尚家居广场占地13000㎡,总建筑面积约30780㎡,广场可提供约4000㎡的停车位和货物运载空间,内设中央空调、客梯、货梯、及手扶电梯10部,硬件设施齐全。预计初期年收入800万元以上,预计总计收入25000万元。

负一层约4380㎡,层高约4.8米,钢混结构,评估值3000元/㎡;

一层约4380㎡,层高约5.8米,钢混结构,评估值10800元/㎡;

二层约4780㎡,层高约4.5米,钢混结构,评估值6000元/㎡;

三层约4780㎡,层高约4.5米,钢混结构,评估值3500元/㎡;

四层约4780㎡,层高约4.5米,钢混结构,评估值2600元/㎡;

五层约4780㎡,钢混结构部分,层高约4米,钢结构部分,层高约6.8米,评估值800元/㎡;

六层约2900㎡,层高约6.8米,钢结构,评估值500元/㎡。

二、经营权租赁期限:2016年3月1日至2036年2月28日止。

三、经营权受让条件:

1、租赁期间,受让方须按有关约定,向土地占用方交纳土地使用费166.8万元/年(三年一调整)。

2、该资产的水电费、卫生费等费用均由受让方自理和交纳。

3、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

4、受让方不能擅自将该资产转让、转借他人。

5、受让方不能利用该资产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6、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受让方不能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7、受让方为了生产、经营或其他需要添建、加装、改修房屋,须以书面申请,经出租方同意签定协议后,方可进行,合同终止后,房内固定设备、装修设施均属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予补偿。

8、该经营权整体转让、转让参考价不低于挂牌价。

9、部分资产已出租,受让方受让资产后须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至合同期满,不得因管理权转让后给转让方带来任何纠纷(资产租赁情况详见明细表)。

10、意向受让保证金100万元。

四、挂牌起始价:12355.6万元人民币

五、报名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社会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鄂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文星大道63号

联系电话:0711-5907002    13034450611

联系人:王先生

传真:0711-5907002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鄂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