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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乐天溪瓦窑坪一组601号、602号2处房产分零转让竞价公告
发布日期:2013-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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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的简介

序号

房屋位置

土地使用权证编号

使用权类别

房屋产权证编号

证载用途

建成年代

建筑面积(m2)

挂牌价

(万元)

保证金(万元)

户型

备注

1

宜昌市乐天溪瓦窑坪一组601号房

划拨

宜县字第15020871

住宅

1998

94.23

11.62

2.32

三室一厅一卫一厨

 

2

宜昌市乐天溪瓦窑坪一组602号房

94.23

11.62

2.32

三室一厅一卫一厨

 

以上标的拟按现状以不低于挂牌价分零公开竞价转让。

二、特别告知

1、本项目挂牌期自2013年4月17日起至 2013年4月28日止,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2、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内(法定工作时间)到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报名手续并缴纳规定数额保证金到联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户名:重庆联付通网络结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账号:50001004141052539490-0002;挂牌期满,采取互联网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为保护转让方和真实意向受让方的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非转让方原因,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在扣除产权交易机构的交易组织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缴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金:(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

3、意向受让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实物查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存在多次过户、及其他相关瑕疵)及有关政策规定,并书面承诺自行承担标的瑕疵的一切风险后决定是否受让,受让后过户相关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协助;

4、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联交所指定账户;

5、除重庆联交所费用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外,其余交易及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含二次过户、土地出让金或收益金等)由均受让方承担;

6、房产及土地实际面积以最终过户办证为准,且不以面积有变动影响交易结果;

7、请意向竞买人关注《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

8、意向受让方于公示期内自行踏堪现场;

9、以上标的存在租赁的,租赁收益自房产过户之日起随之转移;

10、所有标的均严格按现状交易,意向受让方应到现场详细查看标的现状,转让方与重交所不保证标的的质量、品质、数量等,意向受让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即视为对标的现状的充分了解与认可。

三、竞价登记手续办理

意向竞买人需在公示期内将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交至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提交下列受让申请材料,并签署竞价方案及竞买文件后,方取得竞买资格。

(1)受让申请书原件(加盖鲜章或指印);

(2)主体资格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或

主体资格证明(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摁指印)。

四、交易方式

1.本次竞价采取互联网多次报价方式。

2.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期间经重交所审核符合受让条件,办理竞价登记手续并交纳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到账为准)后,重交所立即发放登录账号、密码,在规定的竞价时段内,意向受让方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可通过任意一台连接互联网的电脑登录重交所网络竞价系统提交报价(起始价为挂牌价,竞买人报价不得低于挂牌价,系统会实时显示其他竞买人报价,具体操作见《网络竞价系统操作说明》),竞价时间截止,报价最高者为买受人,最高报价者报价将会在竞价结束后在重交所网站进行公示。

3、保证金及服务费结算

最高报价竞买人需于报价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签署《最终报价确认书》及《委托付款通知书》后,方可成为买受人,买受人需按成交价的5%向重交支付服务费,竞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剩余价款由买受人签署《最终报价确认书》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到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户名:重庆联付通网络结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账号:50001004141052539490-0002),并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其余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将于买受人签署《最终报价确认书》及《委托付款通知书》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

竞买人未按规定时间签署《最终报价确认书》及《委托付款通知书》,或成为买受人后未按规定时间额交纳交易价款及重交所服务费的,视为买受人放弃受让,重交所将直接扣除买受人的全部保证金并扣除联交所相关费用后,直接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不再退还;转让方将重新在重交所挂牌交易。

 

竞价时间安排:2013年5月4日上午10:00开始

报名电话:023-63622380  13996302405  先生(节假日除外)报名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民族路101号(交易大厦)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