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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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产交[2012] 0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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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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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海坡综合服务管理大楼项目整体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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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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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新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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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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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低于人民币1.3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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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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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海坡综合服务管理大楼项目位于三亚市新城路,该项目系转让方与合作方于2010年投资兴建,现主体结构已完工,尚未竣工验收;大楼地上6层、地下1层,钢混结构,总建筑面积为14557.74.平方米(含地下室),该项目占地面积9082.02平方米,约13.6亩。该标的位置极佳,交通便捷、配套设施齐全,适合大中型企业及机构单位办公需求。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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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对竞买人的
要求及相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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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需缴纳人民币3000万元作为竞买保证金,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该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金;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竞买人须为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且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成交后,在建工程变更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协助。办理过户过程发生的税费由交易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4、本项目交易服务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5、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及联合体报名;
6、同等条件下,项目原合作方具有优先购买权;
7、转让标的按现状转让,产权瑕疵及土地使用现状不影响交易及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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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批复、评估核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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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资产权【2012】307号
海南海正评报字【2012】第0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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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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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1日至2012年11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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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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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898-66558020
官方网站:www.hncq.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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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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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转让方按标的现状转让该标的,竞买人报名竞买即接受现状,特请竞买人注意风险防范,谨慎抉择。
2、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电子竞价、书面报价等竞价方式转让,且不因之后意向受让方拒签竞价须知或不到场参加竞价会而改变。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被确认有效,即应签署竞价须知参加后续竞价会并须申报有效价格,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并支付价款及服务费。若因拒签竞价须知或不到场参加竞价会导致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会,则由该竞买人按规定出价竞得所转让产权。
3、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被确认为买受人,即应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并按照不低于本公告转让价格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支付价款及服务费。
4、意向受让方应在竞价结束(或接到海南产权交易所书面通知)被确认为买受人起 5 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合同,签订成交合同后 15个工作日内将全额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5、如意向受让方有以下违约情形之一,则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提交受让申请并被确认有效后,拒绝签署本项目竞价须知参加后续竞价程序;(2)签署竞价须知后不到场参加竞价会;(3)参加竞价会但全程不报有效价格;(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5)被确认为买受人后不按照本公告规定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及不履行本公告其他有关规定和要求。
6、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1)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265011015720
(2)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海口迎宾支行
账号:2201004029200104615
(3)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海南分行营业部
账号:461600100018000808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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