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淮南市通货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对其持有的淮南通商农村合作银行1036万股股份进行公开挂牌转让,现公告如下:
转让方承诺本次产权公开交易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因此本次公开交易不存在任何障碍,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淮南市通货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二)转让标的:淮南通商农村合作银行1036万股股份
(三)转让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淮南通商农村合作银行注册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朝阳东路124号;法定代表人:方道义;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人民币41417.2722万元;公司性质:股份合作制;注册号:340400000060242。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四)转让标的企业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标的企业2011年年度审计报,截止2011年12月31日淮南通商合作银行的资产总额为985714.94万元、负债总额为912880.14万元、所有者权益为72834.80万元,2011年度营业收入为41271.71万元,净利润为8157.23万元,每股收益为0.20元。
二、内部决策、行为批复情况
本次转让行为已通过内部审议形成决议。
三、挂牌价格
人民币2072万元。
四、受让方基本条件
1、省(区、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地(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不得向淮南通商农村合作银行投资入股。
2、意向受让方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向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暂行规定》及《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淮南通商农村合作银行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标的企业所在地银监局的有关要求。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部门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项目受让方的股东资格,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向意向受让方出具的《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不代表意向受让方符合监管部门的要求;受让方能否最终成为标的股权的持股股东以监管部门的审查结果确定。
3、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4、《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如因受让方原因,不能获得行业监管部门批准导致合同无法生效,由受让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转让方的费用、风险和损失。
5、标的企业2011年度分红权由原股东享有;2011年后产生至股权交割日期间的经营性盈亏由受让方按比例享有或承担。
五、公告期限
自公告刊登之日起 20个工作日。(2012年5月7日至2012年6 月 1日)。
六、保证金缴纳与处理
(一)交易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200万元整(不计息);
(二)交易保证金的缴纳时间:报名截止时间前,意向受让方将交易保证金全额支付到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支付,否则视同意向受让方自动放弃标的的竞买。
(三)交易保证金的处理:
1、如协议成交,该受让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的部分款项;如产生竞价,则转为竞价保证金。
2、意向受让方通过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递交的全部保证金可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未能确定为受让方的,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保证金。
3、为保护转让方的合法权益,保护真实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再次作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受让,即为对此承诺,视为理解并接受本全部条款之内容。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缴纳的全部保证金:
(1)挂牌期间,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已提出有效受让申请并通过资格初审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非因转让方的原因,其在资格被确认后的5个工作日内未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通过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七、受让登记
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期内携带以下资料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并缴纳竞买保证金。
1、产权受让申请书;
2、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原件审查后归还,提交复印件);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近期财务报表原件或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公司章程;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意向受让方同意受让的内部决策文件;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受让的批复原件(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
3、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及资金能力证明;
4、本公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5、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的承诺函。
6、本公告第五条要求的相关资料。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或盖有本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八、交易方式
1、挂牌期满,如产生一个合格竞买人,在不改变受让条件的前提下,采取协议方式撮合交易;
2、挂牌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合格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组织撮合交易。
九、特别事项说明
1、转让方持有的1036万股股份尚未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2、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最终尚需获得行业监管部门的批准生效;
3、标的具体情况详见《淮南通商农村合作银行2011年度审计报告》。
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武玉
联系电话:0551—2871624
传 真:0551—2871600
特此公告
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
二零一二年 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