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标的名称
上海轨道交通车站广告位经营权(3、5、7号线组合包)
项目编号
Q311SH1024232
挂牌价格
2260.00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1-09-08
挂牌期满日期
2011-10-26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标的所属行业
广告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海申产权经纪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轨道交通车站广告位经营权
注册地(地址)
天山路310号
法定代表人
肖洁
成立时间
2007-03-01
注册资本
人民币 50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外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经营规模
大型
组织机构代码
79890563-3
经营范围
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
职工人数
160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申通德高地铁广告有限公司
100%
资产公告信息
房屋土地
地理位置
上海
设备资产
主要设备名称
3号线24个休息亭贴类媒体,5号线全线媒体包括11个站9块12封灯箱、108块6封灯箱、特殊位12块、站厅看板8块,7号线潘广路到岚皋路12个站136块12封灯箱和246块12封看板。
现状分析
上海轨道交通3号线24个休息亭贴类媒体,5号线全线媒体包括11个站9块12封灯箱、108块6封灯箱、特殊位12块、站厅看板8块,7号线潘广路到岚皋路12个站136块12封灯箱和246块12封看板(具体尺寸详见附件一)。
附件一下载
无形资产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核准(备案)机构
核准(备案)日期
评估基准日
内部审议情况
董事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负债总计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地铁出入口及通道的开启时间依据所在地铁线路运营时刻表。
2.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国家法规要求、市政要求导致媒体数量或广告发布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由双方再行协商解决方案。
3.出让方承担在以上范围内的广告制作、安装、发布、运营、维修、审批、电费、日常巡视事务及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4.受让方因合理的原因需要对经营权使用起始时间做顺延时,需要与出让人进行协商。
5.意向受让方需要根据出让人对于受让方的资格及义务要求,在举牌前进行比对,看是否符合要求。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无
其他信息
此次转让资产的内容包括以下媒体为期2年的广告经营权:3号线24个休息亭贴类媒体,5号线全线媒体包括11个站9块12封灯箱、108块6封灯箱、特殊位(立柱灯箱)12块、站厅看板8块,7号线潘广路到岚皋路12个站136块12封灯箱和246块12封看板。(详见附件一)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2260.00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多次付款
多次付款要求
《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转让价款的30%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帐时间为时间点作为转让交易的合作确认;在2012年6月30日前支付转让价款的40%到出让方指定账户,在2013年2月28日前支付转让价款的30%到出让方指定账户。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否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否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受让方的广告投放应当符合《上海市公共交通车辆、车站广告设置暂行规定》的要求,并按照市工商局广告处的审批进行发布,不得发布医疗类广告(如男子医院、女子医院等)。所有广告上画前均应经当地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审批,广告的内容均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之规定。如因政府有关管理部门或法律原因,使本合同不能按约定执行,则属不可抗力条款范围。媒体公司保留根据国家法律及社会伦理标准而拒绝在客户所租媒体位置上刊合同约定之广告的权利。
2.经营权使用期限为两年,从2011年12月1日至2013年11月30日。
3.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本项目挂牌金额的10%交易保证金到联交所指定账户。如本项目在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该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如本项目挂牌期间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转让方式,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由联交所直接给付出让人,其他竞买人支付的保证金由联交所无息返还。被最终确定的受让方如果无法履约或者放弃受让的,则交易保证金归出让方所有,受让方不得要求返还交易保证金。
4.《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转让价款的30%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帐时间为时间点作为转让交易的合作确认;在2012年6月30日前支付转让价款的40%到出让方指定账户,在2013年2月28日前支付转让价款的30%到出让方指定账户。
5.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不得转让给在中国经营范围内或其业务品种含公交地铁机场等交通媒体广告、街道设施广告,不含各类网络分布的视频媒体(不限制屏幕面积)、电影院线广告及公寓电梯媒体公司。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受让方应为具有广告经营资质的独立法人。
2.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
3.不得以联合体方式参与举牌,也不得采用委托投资或信托等匿名方式举牌。
4.受让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5.受让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近年来无重大违法行为。
6.受让方公司及其相关企业在中国地区的经营范围内或者其业务品种内不含公交地铁机场等交通媒体广告、街道设施广告;不含各类网络分布的视频媒体(不限制屏幕面积)、电影院线广告及公寓电梯媒体。(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二)
附件二下载
推介意见
3号线24座休息亭
休息亭是上海地铁独一无二的特殊媒体形式,客流逗留时间长
3号线是贯穿沪东北—沪西南地区的主要交通动脉
周围大学簇拥,居民区集中
年轻受众居多,最具乐观消费精神
5号线全线媒体
上海地铁五号线北起莘庄站,与地铁一号线衔接,南至闵行开发区,是闵行区南北走向的交通快速主干线。
沿途路经众多人口密集度较高的大型居民住宅小区、国内外著名的大型企业,及知名学府上海交通大学
7号线潘广路到岚皋路媒体
7号线穿越宝山区,闸北区,静安区,徐汇区,浦东新区,连接长寿路、南京路、淮海路、肇嘉浜路等市中心商业办公区域。
是第一条直接穿过长寿路商圈的地铁线路,商机无限。日客流量近40万人次。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226.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