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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鄂州市文星路63号办公楼西部房产2—5层(附6层)转让公告
发布日期:2018-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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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拟对位于湖北省鄂州市文星大道63号(原老劳动局)西部房产2—5层(附6层) 可整体或分层  转让。具体如下:

一、标的情况

1、建筑总面积为1359.54㎡,土地面积602.7㎡;

分层面积二楼315㎡;三楼287㎡;四楼315㎡;

五楼(附六楼)442.54㎡,具体面积以房产局测量面积为准。

2、地类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

3、房权证号: 鄂州市房权证市直120818625

4、土地证号: 鄂州国用(2008)第1—12号

5、批准使用期限:商业2048年;住宅 2078年。

二、交易条件

1、挂牌公告期:自公告起50个工作日

2、挂牌价格:952万元     (7000元/㎡)

3、价款支付方式:分期付款

4、保证金设定:意向受让方确认后需交纳保证金100万元。

5、 保证金结算账户:

开户名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鄂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账  号:42001658660053002383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鄂州市凤凰支行

三、受让方资格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100万元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鄂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资格确认前三个工作日内);不接受担保或者第三方代付;

3、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意向受让发一旦交纳项目保证金和递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经完成了对转让标的的充分尽职调查,完全知悉并接收转让标的所有风险、瑕疵,不得因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对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鄂州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4、本项目交易价款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后的5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5、转让方提出,受让方须认可并同意:(1)本次转让标的的产权变更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2)本次转让标的的房产证及土地证过户等相关资料提交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即视为完成资产的移交,自资产移交之日起发生水、电、气、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或产生的争议,均由受让方承担及自行负责处理,资产移交日之前则均由转让方承担;若涉及水、电、气过户手续的,由受让方自行办理及承担费用;(3)受让方支付完全部成交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配合完成转让标的房产过户资料向不动产登记部门提交手续;(4)过户所涉税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5)在产权交易机构发生的交易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6)受让方在未完成产权过户手续前,不得对转让标的擅自进行开发和利用,如因此引发的法律纠纷或经济赔偿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四、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转让标的是以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前往标的现场勘察,如转让标的涉及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载明的信息与现状有差异,则以房产、土地等相关管理部门实测核定为准,面积差额及用途性质变化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对本次产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拒绝按现状接收该标的。

2、该房产存在租赁,房屋租赁合同均已到期,原租赁户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13034450611   汪女士1369011726

办公电话:0711-5907002     传真:0711-5907002

联系地址:鄂州市鄂城区文星大道63号四楼(产权交易公司)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鄂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