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等126户项目债权资产转让公告 |
转让申请与承诺 |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
我方现提出申请,请贵所将我方持有的湖北省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等126户项目债权资产通过贵所交易平台公开发布。现提交该项目的相关信息,请予审核。我方依照依法合规、诚实信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一、我方已知悉国家针对债权转让交易的相关政策法规的全部内容,并已认真阅读贵所《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债权转让交易规则(试行)》及相关规定,将严格遵守。 |
二、本次债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债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债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
三、我方转让债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
四、我方所提交的资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与转让相关的重大事项均已充分披露; |
五、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贵所、意向受让方造成损失的,以本项目设定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或给贵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
资产占有方名称 |
湖北宏泰托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资产类型 |
债权 |
挂牌价格 |
6090.58万元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7年10月24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17年11月27日 |
重大事项披露 |
1、本次债权价值分析主要采用假设清算法,湖北天地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分析报告书(天地源咨评报字【2017】第015号)载明:受委托方、尽调律师和分析人员掌握资料的限制,各债务人资产处置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最终实现的可能性和数额可能与评估结果不同。 |
2、价值分析报告中“特别事项说明”,及法律尽职调查报告中所载债权资产包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详情请查阅“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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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的资产信息 |
转让标的的名称/类型 |
湖北省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等126户项目的债权资产 |
债权资产总额 |
111834.92万元 |
二、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不少于 2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4个周期。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
协议转让方式确定受让方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
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1200万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足额到达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
2、意向受让方须认可经转让方确认的《债权交易合同》,并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债权交易合同》。 |
3、受让方须在《债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到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 |
4、受让方须同意光谷联交所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
5、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债权过户相关手续的,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予以积极配合,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
6、交易双方应向光谷联交所支付的产权交易费用,由交易双方按照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
7、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湖北天地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债权资产价值分析报告书》(天地源咨评报字[2017]第015号)和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武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尽职调查报告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
8、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现状和瑕疵(包括不限于转让债权的诉讼时效、原始合同及相关财务凭证等与债权有关的相关事宜),并对本次债权资产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债权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进行追责和索赔。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2、意向受让方须提供不低于挂牌价的银行存款证明或资信证明。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 |
1200(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 |
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足额到达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为准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保证事项 |
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债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债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 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原缴款账户。 |
处置方法 |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债权交易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要求签署《竞价结果确认书》及《债权交易合同》或放弃受让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保证金及价款结算账户 |
户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账号:7381610182600058930 |
开户行:中信银行江汉路支行 |
清算行号:216522 |
大额支付行号:302521038169 |
三、联系方式 |
交易机构 |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郑爽 |
联系方式 |
027-678855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