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蓝天盐化有限公司增资扩股(8%股权) | ||||||
标的名称 | 湖北蓝天盐化有限公司增资扩股(8%股权) | |||||
项目编号 | G315ZZ100001 | 挂牌价格(万元) | 1351.0735 | |||
首次登载报刊 | 《湖北日报》 | 挂牌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5-07-20 | 挂牌期满日期 | 2015-08-14 | |||
标的所在地区 | 中国-湖北-孝感市 | 标的所属行业 | 采掘业 | |||
一、增资方承诺 | ||||||
本增资方拟对本企业进行增资,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增资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被增资企业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此次增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增资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企业增资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增资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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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资企业简况 | ||||||
增资企业 基本情况 |
增资企业名称 | 湖北蓝天盐化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湖北省云梦县云化路特1号 | |||||
法定代表人 | 张传德 | |||||
成立时间 | 1989-6-29 | |||||
注册资本(万元) | 5947.000000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采掘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18111094-5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经营范围 | 盐(含食盐) 生产、销售;保健盐加工销售,芒硝采掘与加工(经营期限以相关许可证为准);经营本企业的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的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的业务。 | |||||
职工人数 | 723人 其中: 在岗人 离退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是 | |||||
增资后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湖北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 43% | ||||
2 | 广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 43.00% | ||||
3 | 新增投资者 | 8.00% | ||||
4 | 湖北蓝天盐化有限公司技术骨干及管理层 | 6.00% | ||||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
2014年度 | 营业收入(万元) | 营业利润(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
22933.84871 | 222.020162 | 222.116834 | ||||
资产总计(万元) | 负债总计(万元)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
42538.917954 | 31921.080604 | 10617.837335 | ||||
审计机构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武汉分所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5-04-20 | |||||
评估基准日 | 2014-09-30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39154.59 | |||||
负债总计(万元) | 29153.35 | |||||
净 资 产(万元) | 10001.24 | 11267.02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武汉分所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职代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经省国资委备案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中联评报字[2015]第320号评估结果显示,截止2014年9月30日,湖北蓝天盐化有限公司净资产11267.02万元。根据湖北省国资委《关于同意湖北蓝天盐化有限公司改制方案的批复》(鄂国资改革【2015】101号)精神,将净资产值扣除湖北蓝天盐化有限公司职工安置费用4005万元后,剩余7262.02万元折股43%由湖北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2.增资扩股后,原企业债权债务全部由改制后企业承担。 3.增资扩股后,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班子依《公司法》规定选举产生(《公司章程》点击下载此文件:湖北蓝天盐化有限公司章程(0720).doc)。 4.本次增资溢价部分计入改制后企业资本公积,由本次增资完成后的全体公司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享有。 5.湖北蓝天盐化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至增资股权变更登记日的期间损益,由湖北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享有或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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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是否持有被增资企业股权 | 是 | |||||
三、增资行为批准情况 | ||||||
增资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监管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组织机构代码 | ||||||
批准单位名称 | 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批准文件类型及文号 | 鄂国资产权[2015]86号 | |||||
四、交易条件与投资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1351.0735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增资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投资者须书面承诺完全认可经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复的《湖北蓝天盐化有限公司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对于原企业在岗职工除去分流的,剩余且竞聘成功上岗的262人,由改制后企业与其重新签定劳动合同,工作年限合并计算。 2. 投资者必须以现金方式出资。意向投资者须认可经融资方确认的《增资扩股合同》(点击下载此文件:湖北蓝天盐化增资扩股合同(0720).doc),并在被确定为最终投资者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融资方签订《增资扩股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增资金额和费用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3.意向投资者须书面承诺完全认可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5]第320号评估报告,完全清楚评估报告中的“特别事项说明”,并愿意自行承担此次增资的所有风险和法律责任。 4、意向投资者报名登记时须交纳70万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6:30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户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38320188000051655;开户行:光大银行武汉武昌支行;清算行号:212011;大额支付行号:303521000116);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如因非融资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投资者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除光谷联交所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融资方的经济赔偿,经融资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融资方和光谷联交所的经济损失,融资方和光谷联交所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投资者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投资者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意向投资者在被确认为最终投资者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不签订《增资扩股合同》的; 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投资者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最终投资者后,未按规定要求签署《竞价结果确认书》及《增资扩股合同》或放弃增资的。 5.意向投资者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标的企业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项目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增资扩股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增资扩股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对融资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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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投资者须为境内上市公司; 2.意向投资者须在近3年连续盈利(以2012-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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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详细 | 交纳金额(万元) | 70.000000 | ||||
交纳方式 | 现金, 其他: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 | 延长信息发布:信息发布终结。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人,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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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会员 | 经纪会员名称 | |||||
经纪会员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吴昊、王文杰 | 联系电话 | 67885506 |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 赵飞 | 联系电话 | 67885685 | |||
交易机构传真 | 678856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