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的 |
武汉天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湖天久云门项目车位使用权销售 |
||||
转让方 |
武汉天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批准 |
武汉天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会 |
||||
标的评估值 |
|
挂牌价格 |
2953 万元 |
||
项 目 简 况 |
一、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本次车位使用权销售项目已经武汉天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1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 二、标的情况 转让架空层车位共25个(其中4个已出租),转让单价为150000元/个,转让总额为3750000元; 转让地下停车库车位共205个,转让单价为100000元/个,转让总额为20500000元; 转让地上停车位共66个(已全部出租),转让单价为80000元/个,转让总额为5280000元。 三、资产评估情况 武汉天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1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确定,转让总金额为2953万元。 四、挂牌期限 2014年7月29日至2014年8月25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6个月。
|
||||
审 批 内 容
|
一、 重要信息披露 1、转让方承诺: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意向受让方需承诺,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在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相关协议,并在资产相关转让协议签订后五个工作内一次付清交易价款。 3、转让方在与购房业主签订购房合同(样本附后)中明确规定,转让方享有: (1)架空层,停车位及停车库(含地下)的所有权; (2)销售大厅,商铺的所有权。 4、转让方对外转让的车位(包括架空层、地上停车位及地下停车库)转让的仅为使用权。 5、车位均可单个转让。 二、受让方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接受联合体受让(仅限夫妻); 5、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交易条件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自行调查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资产状况及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对本次资产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详细了解,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资产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2、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缴纳拟购资产全额的 20 %作为定金至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6:30前到达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户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账号:17-039001040011317 开户行:农业银行珞狮路支行 清算行号:870196 大额支付行号:103521003902 3、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转让相关协议。 4、本次转让资产价款须一次性全额支付,不接受分期付款、不能办理抵押贷款。受让方应在资产转让相关协议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按照资产转让相关协议约定的支付方式将全额价款一次性足额交至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并同意光谷联交所在收到受让方出具的书面同意支付成交价款函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受让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转让资产的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予以配合。
|
||||
承办部门 |
分支机构与会员管理部 |
承办人员 |
颜帅 (027-678856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