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受湖北省省直机关脱钩企业托管中心(以下简称“托管中心”)委托,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光谷联交所”)拟面向社会为中南国际旅游公司(湖北)(以下简称“中南国旅”)择优选择投资者实施改制,拟以现金增资485.93万元,占改制后公司总股本的25%。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中南国际旅游公司(湖北)增资扩股
二、中南国旅基本情况
中南国旅是经国家安全部、国家旅游局批准成立的从事经营公民出境旅游、入境旅游及国内旅游的大型专业化国际旅游公司,经营许可证号L-HUB-CJ00011。该公司成立于1992年,由湖北省公安厅与武汉市华中信息技术总公司联合组建。2010年7月,中南国旅与原主管部门湖北省安全厅脱钩,整体移交托管中心管理。
三、增资扩股说明书(见附件)
四、意向投资者基本条件及重要披露事项
意向投资者基本条件包含资格准入条件和交易条件
1.资格准入条件
意向投资者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内资企业法人,且具有旅游业网络平台设计开发、建设运营成功案例的技术型企业或拥有大交通资源(指与航空、铁路签订旅客票源直接合作协议)的企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2.交易条件
(1)意向投资者提交投资申请时须交纳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的保证金至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以公告截止日16:30前到达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保证金的处置:
如因非被增资企业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投资者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除光谷联交所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被增资企业的经济赔偿,经被增资企业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被增资企业和光谷联交所的经济损失,被增资企业和光谷联交所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投资者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投资者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意向投资者在被确认为最终投资者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不签订增资扩股合同的;
③以邀请招标方式成交的,意向投资者未按要求参与邀请招标及应价的,或者在被确认为最终投资者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不签订增资扩股合同的。
(2)意向投资者不得委托其他公司代为出资或代为持股。
(3)意向投资者须书面承诺完全认可经批准的职工安置方案。
(4)意向投资者须在被确定为最终投资者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被增资企业签订《增资扩股合同》。
(5)公告期截止后,光谷联交所将报名登记情况如实反馈给委托人,委托人根据报名登记情况,确定对意向投资者进行尽职调查,然后经过审核及综合考量,确认合格意向投资者资格。如经资格确认仅1家合格意向投资者,则该意向投资者直接成为最终投资者,并在确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被增资企业签订《增资扩股合同》;经资格确认若有2家以上的意向投资者,则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择优确定最终投资者(评标方法和评分标准见附件),并在确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最终投资者与被增资企业签订《增资扩股合同》。
(6)投资者必须以现金方式出资,并在增资扩股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
3.重要披露事项:
(1)增资扩股后,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班子依《公司法》规定选举产生(增资扩股后的《公司章程》见附件)。
(2)原公司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尚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
(3)本次增资溢价部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由本次增资完成后的全体公司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共享。
五、挂牌实施程序
(一)公告期
2014年4月25日至2014年5月30日。
在公告期内,如未征集到意向投资者,则不变更投资者准入条件,按照 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牌,直至征集到意向投资者。
(二)实施步骤
1.报名阶段:意向投资者须在公告截止日16:30时前向光谷联交所提交增资扩股投资意向申请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公告要求足额缴纳保证金到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以公告截止日16:30前到达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为准)。
2.资格确认阶段:公告期截止后,光谷联交所将报名登记情况如实反馈给委托人,委托人根据报名登记情况,确定对意向投资者进行尽职调查,然后经过审核及综合考量,确认合格意向投资者资格。
3.合同授予阶段:如经资格确认仅1家合格意向投资者,则该意向投资者直接成为最终投资者,并在确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被增资企业签订《增资扩股合同》;经资格确认若有2家以上的意向投资者,则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择优确定最终投资者(评标方法和评分标准见附件),并在确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最终投资者与被增资企业签订《增资扩股合同》。
4.价款支付阶段:《增资扩股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投资者须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至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光谷联交所在收到投资者支付的全部募集资金后,经投资者同意在2个工作日内将全部募集资金支付到委托人指定账户。
(三)保证金
意向投资者在增资扩股招商公告期内,须向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缴纳10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以公告截止日16:30前到达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为准)。
公告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者办理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投资者与被增资方签订增资扩股合同后其保证金直接转为募集资金的一部分。公告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有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者,则采邀请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投资者,各合格意向投资者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投标保证金。评标结束后,中标者与被增资方签订增资扩股合同后,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募集资金的一部分;未中标的其他合格意向投资者,其交纳的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
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准入条件的意向投资者,其交纳的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投资者原缴款账户。
(四)保证金结算账户
户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光大银行武昌支行
账号:38320188000051655
清算行号:212011 大额支付行号:303521000116
五、关于《增资扩股招商文件》
请有投资意向并符合准入条件者于公告截止日16:30前与光谷联交所联系,并购买《增资扩股招商文件》。《增资扩股招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
购买时间为公告期内: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30。
六、关于《投资意向申请文件》
提交《投资意向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公告截止日下午16:30(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恕不接受。
七、联系方式
意向投资者与本公告和谈判程序有关的一切书面联络(包括《投资意向申请文件》的递交和传真、信函往来),必须通过以下联系方式进行:
联 系 人:王新玉、黄媛媛
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资本大厦5楼
邮政编码:430074
联系电话:(027)67885685
传真号码:(027)67885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