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办事处拟对湖北昌丰化纤工业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止日期为2009年12月21日,该债权总额(公告日前最近一个结息日的债权本息余额)为人民币:15028.53万元, 美元:6937.41万元。债务人位于宜昌市龙盘湖风景区,法人代表邹远鹏。该债权中人民币本金8840万元和美元3105万元是以昌丰公司持有的深圳市清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的10050.7万股股权设定质押,该债务人当前状况已停业,该债权的交易对象为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并应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和一次性付款能力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
发布时间: 2010-03-23
债权总额(单位:万元): 人民币:15028.53, 美元:693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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