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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清大药业及康迪药业国有股权转让推荐
发布日期:2007-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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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郧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批准,十堰汉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拟将其所持有的湖北清大药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82.13%国有股权和湖北清大康迪药业有限公司100%的国有股权进行公开转让,现将相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1.
湖北清大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截止2007430湖北清大药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经十堰楚信资产评估事务所、十堰天智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评估(十楚评字[2007]26号)和郧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郧国资字[2007]7号)对湖北清大药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核准结果:
   
资产总额为14,497.53万元,其中:

流动资产1,647.08万元;

固定资产5499.49万元(机器设备1741.23万元、房屋建筑物3758.25万元)

无形资产7084.69万元(土地使用权6351.97万元、其他无形资产732.72万元)

负债总额为10,816.07万元,其中:

流动负债7,816.07万元;

长期负债3000万元。

净资产为3,681.46万元。国有股权82.13%应享有净资产3023.58万元。

2.湖北清大康迪药业有限公司  截止20071025湖北清大康迪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经湖北精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评估(鄂精会评报字[2007]21号)和郧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郧国资字[2007]19号)对评湖北清大康迪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核准结果:

资产总额为3255.56万元,其中:
    ①
流动资产1239.98万元;
    ②
固定资产1570.92万元(机器设备686.40万元、房屋建筑物884.52万元)
    ③
无形资产444.66万元(土地使用权)
   
负债总额为2961.60万元,其中:
    1
、流动负债3184.46万元;
    2
、长期负债626.00万元。
   
净资产为71.10万元。国有股权100%应享有净资产71.10万元。

    二、上述两个标的整体转让,不单独出售。

    联 系 人:赵小姐、刘先生
   
联系电话: 027—67885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