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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农架林晖绿色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转让公告
发布日期:2019-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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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非国有产权

项目编号:FG20190816017-1

项目名称:神农架林晖绿色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转让公告

挂牌价格:2800万元

所属区域:神农架林区

项目介绍:一、标的公司简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标的公司名称:神农架林晖绿色开发有 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服务行业 设立时间:2003年03月15日 注册地:神农架林区松柏镇神农大道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药枕加工销售;绿化苗木、花卉、盆景生产销售;土特产销售;住宿、餐饮;会务服务;房屋租赁。(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出资人名称???? 持股比例 黄磊 ?? 62% 陈斌 38% (二)主要财务指标(单位:元): 以下数据出自2019年度评估报告 审计机构:湖北海珀信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收入:0元 主营业务利润:0元 净利润:0元 总资产:26129757.63元 总负债:23598050.22元 净资产:2531707.41元 (三)内部决策形式:以下决议已按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要求完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股东会决议内容:同意在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转让神农架林晖绿色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挂牌价为人民币2800万元。 (四)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 神农架林晖绿色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按照挂牌日现状进行公开转让,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前应通过工商查档、现场勘查、向转让方咨询等合法有效的方式对林晖以及标的股权的现状,如公司资产、负债、人员、出资实缴情况以及历史沿革等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 2. 意向受让方应当详细阅读《湖北海珀信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报告书》(鄂海珀评字【2019】第33号)中披露的有关标的的全部内容。 3.意向受让方应当详细了解林晖公司债权债务情况,比如详细阅读《抵押担保合同》(编号:神担抵[2017]115号)和评估报告中《资产负债表》的债务详情。 4.林晖公司已经停止经营,不存在职工安置、劳动纠纷等相关问题。 5.目前公司现欠债务:2359.8万元,即:担保公司900万元贷款、建行47.1万元贷款、私人欠款1412.7万元;项目成交后,由转让方负责偿还林晖公司所欠的所有债务。 6.公司专利权有六个,即:①一种花式药枕(申请号:2015204156061);②可消除疲劳的药枕(申请号:2015204214122);③多功能颈椎药枕(申请号:2015204262906);④安神助眠药枕(申请号:2015204156108);⑤一种易更换药袋的药枕(申请号:2015204149513);⑥一种多功能药枕(申请号:2015204147522)。 二、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黄磊、陈斌 通讯地址:神农架林区松柏镇神农大道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转让底价:28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交易税费承担方式:此次标的股权变更手续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协助,转让及办理标的股权变更过户手续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产权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 意向受让方应当详细阅读并理解本公告的全部内容。 2. 意向受让方办理报名登记前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到联交所的指定账户(保证金相关情况详见“保证金设定”一栏)。 3. 挂牌截止后,如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由交易双方按挂牌价格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就高的原则直接签约,其交易保证金转为成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二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标的股权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如不存在如下不退还保证金的情形之一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 4.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联交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按约定应收取的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意向受让方违约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直接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相关情形是指:(1)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当日未签订《非公产权交易合同》的;(3)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4)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参加竞价程序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5)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未在成交当日内签署《非公产权交易合同》的。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联交所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联交所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责任。 5. 标的股权按照挂牌日现状(标的股权自评估基准日至受让方完成受让标的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期间产生的损益也由受让方享有或承担)进行公开转让,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前应通过工商查档、现场勘查、向转让方咨询等合法有效的方式对标的股权的现状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并按照我国现行有效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确认自身受让该标的股权的合法性。 6. 意向受让方应当书面承诺:已经知晓标的股权按现状进行转让,且自身符合标的股权受让的条件。对于标的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了解并愿意承担所有风险以及可能的损失,不因成交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损失或者不利后果向转让方或联交所进行任何形式的追责或索赔。 7. 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办理竞买登记时盖章或签字确认转让方提供的《非公产权交易合同》文本,本盖章或签字以示确认,书面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三个工作日内签署该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扣除保证金的成交余款以及交易服务费支付至联交所指定账户。 8. 意向受让方须书面同意联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9. 意向受让方应书面承诺:在联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十五日内,自行办理并完成转让标的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自该日起,转让方因持有标的股权而在林晖相应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转由受让方享有与承担。如因受让方未能按期完成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而导致受让方因持有转让标的而受到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第三方的处罚、追偿、索赔或者遭受到任何损失或不利影响的,受让方应承担因此给转让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0. 标的股权变更手续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协助,办理标的股权变更过户手续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产权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具体以《非公产权交易合同》中双方的约定为准。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及其它具备合法受让标的股权资格的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并保有良好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受让保证金: 1、交纳金额:300万元。 2、交纳日期:即日起至2019年10月21日16:00时(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结算账户: 户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账号:15000089861715 开户行:平安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 清算行号:339928 大额支付行号:307521005712 交易方式:挂牌期满, 1、若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确定为受让方; 2、若征集到二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 四、网址: 详情请查阅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http://www.ovupre.com 华中资产交易并购网:http://zibengu.ovupre.com 五、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系人及电话:谢女士 15090916663 办公电话:0719-3333513 传真:0719-3332852 办公地址: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林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公告日期:2019-9-19

截至日期:2019-10-21

信息填报机构:业务五部

联系人:谢女士

联系电话:15090916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