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FG20190109001
项目名称:武汉振武创新通讯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
挂牌价格:12400万元
所属区域:武汉市
项目介绍:一、标的企业简况 (一)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武汉振武创新通讯电子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光纤、光缆、电子元器件 设立时间:2014年12月9日 注册地:武汉市江夏区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光纤、光缆、电子元器件研发、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出资人名称???? 持股比例 钱振武? ??? 60% 杨光 40% (二)主要财务指标(单位:元): 以下数据出自2018年11月财务报表 主营业务收入:0元 主营业务利润:-20447.63万元 净利润:-20447.63万元 (三)内部决策形式:以下决议已按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要求完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股东会决议内容:同意在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转让武汉振武创新通讯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 (四)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标的企业名下资产: (1)房产:1栋办公楼和3栋厂房共4栋房产,建筑工程已完工但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绿化工程处于施工阶段。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建设规模为:总建筑面积27137.9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6348.46平方米、地下1层建筑面积402.72平方米、地上底层架空建筑面积386.78平方米)。 (2)土地:面积为20699.91平方米,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证载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至2065年12月29日。 2、标的企业名下的房产、土地未办理抵押; 3、标的企业名下房产尚未出租; 4、本次标的股权转让不涉及标的企业职工安置。 二、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钱振武、杨光 通讯地址:武汉市江夏区经济开发区幸福村电气设备制造基地 内部决策形式:已按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要求完成股东会决议,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股东会决议的相关工作。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转让底价:124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交易税费承担方式:所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规定的税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当详细阅读并理解本公告的全部内容,正式报名受让的,视为对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2、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前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到联交所的指定账户(保证金相关情况详见“保证金设定”一栏)。 3、挂牌截止后,如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由交易双方按挂牌价格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就高的原则直接签约,其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成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二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保证金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 4、关于保证金的处置方式: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按约定应收取的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直接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相关情形是指: (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日内未签订《非公产权交易合同》的; (3)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 (4)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参加竞价程序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对本次产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产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过户及移交风险)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6、标的股权按照挂牌日现状(标的股权自挂牌之日至受让方完成受让标的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期间产生的损益也由受让方享有或承担)进行公开转让,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前应通过工商查档、现场勘查等合法有效的方式对标的股权的现状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并按照我国现行有效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确认自身受让该标的股权的合法性。 7、意向受让方需提供在挂牌公告期内不低于挂牌价格的银行存款证明。 8、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办理竞买登记时对转让方提供的《非公产权交易合同》文本盖章或签字以示确认,并书面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日内签署该合同,在合同生效当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足额缴至转让方指定账户,交易费用一次性足额缴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9、意向受让方应书面承诺:同意联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10、意向受让方应书面承诺:成交后,转让标的权属转移手续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协助,所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规定的税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及其它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并保有良好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受让保证金: 1、交纳金额:620万元。 2、交纳日期:即日起至2019年1月29日16:00时(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结算账户: 户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账号:15000089861715 开户行:平安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 清算行号:339928 大额支付行号:307521005712 交易方式:挂牌期满, 1、如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确定受让方; 2、如征集到二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公告日期:2019-1-9
截至日期:2019-1-29
信息填报机构:业务五部
联系人:赵经理
联系电话:赵经理 13871183154,颜经理 13986068731,027-67885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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