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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长虹北路35号地质综合办公楼一楼部分房屋(原中国建设银行襄阳紫贞支行)三年承租权
发布日期:2019-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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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公房出租

编号:XY19121239

所属地域:湖北

出租内容:

房屋名称:襄阳市长虹北路35号地质综合办公楼一楼部分房屋(原中国建设银行襄阳紫贞支行)三年承租权

挂牌年租金(元):383916

所在区域:襄阳市

房屋面积:278.2

出租方名称:湖北省地质局第八地质大队

地址:襄阳市长虹北路35号

经评估的年租金(元):383916

房屋使用现状:本次出租标的资产位于襄阳市长虹北路35号地质综合办公楼一楼部分房屋(原中国建设银行紫贞支行),现状用途为商业,建筑面积为278.2㎡。标的资产有租赁、无质押、抵押、担保或其他权利限制。

承租条件: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达账户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付。 (二)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将第一年的租金及全部交易服务费用一次性交纳至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指定账户。 (三)出租方提出: (1)标的房屋租赁用途为商业,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且经营状况良好,目前正在正常经营(提供近两年度公司财务报表); (2)意向承租方须提供金额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资金存款证明,并注明银行办理电话及联系人以供核查(存款证明文件须在招租公告发布之日以后); (3)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其交纳的20万元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租赁履约抵押金,由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在收到第一年的租金及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出租方指定账户。租赁履约抵押金在《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后,经出租方验收确认房屋无损毁等情形且承租方付清全部租赁费用后,将租赁履约抵押金无息退还至承租方。否则出租方有权直接从租赁履约抵押金中扣取未交付租金、违约金或赔偿金等(不足部分由承租方另行赔偿); (4)租赁期限为3年,按年支付租金,承租方应自上一个结算周期结束前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下一个结算周期的年度租金,逾期支付该年度租金超过15日的,出租方可以单方面解除租赁关系; (5)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出租方的同意:①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将房屋对外转租、分租或转借,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解除租赁关系,且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经济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出租方有权追究责任和损失;②承租方不得出现与本公告明确的房屋用途不一致的行为,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解除租赁关系,且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经济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出租方有权追究责任和损失;③承租方不得从事扰民的营业种类,且保证在出租房屋内不得从事违法活动或存放危险物品,如有发现,出租方有权立即解除租赁关系,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经济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出租方按约定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自行负责装修,不得影响房屋固定设施的结构及消防配套设施(若承租方按实际使用确需部分改造的,必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批准后,方可对房屋进行适量改造或增加设施,其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间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包括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房屋的维修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按时交纳按约定应当由承租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包括租赁期间的水电、垃圾卫生、防火、防盗、“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物业费等费用; (8)由于使用和财产保管不当及其他自然灾害原因造成的损失或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水、火灾等)均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有权对受到的损失依法追究赔偿; (9)若因政策变化或市政建设等不可抗力导致标的无法继续租赁的,承租方应及时结清租赁费用,无条件腾退,双方租赁关系解除。 (四)意向承租方应完全认可由出租方委托的湖北玖誉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租赁交易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湖北玖誉襄房估咨字[2019]第0053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五)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和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原合同截至日期时间:2019-12-31

房屋结构:钢混

出租年限:3

公告日期:2019-12-12

截至日期:2019-12-25

联系人:周孝文

联系电话:0710-3346223

信息填报机构: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