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ESJY2018013
所属地域:恩施市
出租内容:
房屋名称:恩施市东风大道232号综合楼3楼办公楼,4楼住房一套整体出租
挂牌年租金(元): 142233元/年
房屋面积:三楼办公室448.35平方米,4楼住房54.80平方米
出租方名称:恩施自治州兴盛经贸合作社
地址:
经评估的年租金(元): 142233元/年
房屋使用现状:闲置
承租条件:1、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需交纳保证金5万元(交易保证金以公告截止日17时00分足额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恩施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产权交易机构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日内一次性付清当年承租款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专用账户。合同签订之前还需向出租方交纳履约保证金2万元(不计利息),合同期满无违约无息退还。 3、出租期限为3年,租金每年一交,从第二年起承租方须在每年合同签订对应日前15日内缴纳当年租金到恩施州兴盛经贸合作社指定帐户,否则视为违约,逾期支付租金达10日历天(含)以上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且不承担相关责任。 4、出租方提出: (1) 合同期间不得违规经营和转包第三方经营,不得从事其它违法违纪的活动,严禁各种危及出租门面、安全的行为;(2)承租方平时所用水、电、气费由承租方自行结算,一月一结,不得拖欠;(3)此处房屋仅限用于办公使用;(4)承租方对承租房屋所有范围负有管理、维护、维修和保证安全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门窗、屋面墙面、室内外悬挂物品等各种附属设施设备),自行承担相关费用;(5)意向承租方承租后必须签订房屋(场地)租赁安全责任书。 5、本次交易应支付给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的交易费用由租赁双方各自承担。 6、意向承租方应完全认可由出租方委托恩施州施南资产评估事务所对本次租赁项目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施南评报字【2018】第21、25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其他详情登陆()
出租年限:3
公告日期:2018-04-02
截至日期:2018-04-16
联系人:姚正祥
联系电话:0718-8420625
信息填报机构: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恩施产权交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