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所属地域:湖北
出租内容:
房屋名称:松滋市新江口镇德胜闸1栋(含地下室和坡屋顶)的门面经营权
挂牌年租金(元):19.47万元
所在区域:松滋市新江口镇
房屋面积:442.76平方米
出租方名称:松滋市堤防管理段
地址:松滋市新江口镇德胜闸
经评估的年租金(元):6.49万元/年
权证编号:松滋市房权证新江口镇字第20102663号
承租条件: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支付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2、意向承租方在报名登记时,须缴纳1万元的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荆州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达联交所荆州公司指定账户为准)。保证金条款约定:(1)挂牌期满,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出租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方式进行交易,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应向联交所荆州公司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期满,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承租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承租方的竞价保证金在扣除应向联交所荆州公司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直接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承租方,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办理退款手续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办理退款手续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至该意向承租方原缴款账户。(3)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承租方所缴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该保证金在扣除应向联交所荆州公司支付的全部交易费用后,余额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若造成出租方和联交所荆州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出租方和联交所荆州公司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公告期满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放弃承租的,或在挂牌公告期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未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的;③以竞价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在其已依相关规则被确定成为承租方后未当场签署《成交确认单》,或在签署《成交确认单》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未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的;④意向承租方未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租赁合同》中的约定支付成交价款及产权交易服务费的。 3、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的不足部分一次性支付至联交所荆州公司指定账户。意向承租方须同意联交所荆州公司在收到成交价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此款支付给出租方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联交所荆州公司退还所支付的款项。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已对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调查了解,同意按照资产的现状予以承租,对本次资产租赁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规划、土地性质、建筑物质量安全隐患、消防安全隐患、权属变更过户等)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一切风险,不因资产承租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联交所荆州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5、意向承租方须仔细阅读并认同《产权租赁合同》、《资产评估报告》的全部内容。 6、意向承租方需承诺:①竞得该标的后以现状接收,能独立完成房屋租赁及装修改造的相关手续,如:消防、规划等部门报建、审批等,相关费用自付;②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不得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方将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及更改经营项目,否则出租方有权利单方面终止合同。 8、租赁期内,承租方需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门前三包等相关费用。 9、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年限:3年
公告日期:2017-01-22
截至日期:2017-02-22
联系人:周经理
联系电话:0716-8858984
信息填报机构: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