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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恩施市施州大道29号-18-19-20号门面
发布日期:2016-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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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公房出租

编号:ESCQ2016005

所属地域:恩施市

出租内容:

房屋名称:位于恩施市施州大道29号-18-19-20号门面

挂牌年租金(元):39600

所在区域:湖北恩施市

房屋面积:60

出租方名称:恩施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经评估的年租金(元):39600

房屋使用现状:闲置

承租条件:一、意向承租方报名资格条件 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自主经营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二、房屋出租情况 该门面位于恩施市施州大道29号-18-19-20号,总面积60平方米。 三、与出租其他需要披露事项 1、意向承租方提交申请前需对出租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申请时须承诺已对本次出租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取得租赁权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移交风险)对出租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2、承租方取得该资产后,不得从事经营餐饮业用途。 3、报名登记前,意向承租方应到现场查看所出租房屋的实际状况,出租方和产权交易机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4、出租方以现状对该资产招租,出租后承租人对承租房屋所有范围(包括屋面)负有管理、维护、维修和保证安全的义务,遵守城市管理,搞好门前三包,做好污水系统排放,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5、租赁期满后,出租方有权收回房屋,且不承担任何装饰装潢补偿,承租方只能拆除自行购买的办公电器、家具等可移动的设施设备,不得破坏装饰装潢影响后续正常使用,否则出租方有权追究赔偿责任。 6、如因政策性变化调整、城市规划拆迁等原因需收回房屋时,承租人装饰装潢不做任何补偿,但对合同未履行部分已交租金无息予以退还。 7、合同期满,再次对外公开挂牌出租时,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户享有优先租赁权。 四、与承租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需交纳保证金人民币0.8万元(交易保证金以公告截止日16时30分足额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恩施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信息公告期满后,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按照公告的竞价方式组织实施公开网络竞价;若只征集到一个合格意向承租方,挂牌截止,发布二次挂牌公告。经2次公告后仍然只有1人是合格的报名人的,可按公开招租底价协议出租,成交价不低于底价。 3、出租期限为3年。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当年承租款到产权交易中心指定专用账户。 4、租金支付方式,一年一付,第二年起,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合同日以第一次签订时间为准)前10日内付清当年租金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处理,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相关责任。 5、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承租方才能对承租房屋进行维修或装修,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乱接乱搭乱建。 6、合同期间不得转租,不得从事其它违法违纪的活动,严禁各种危及出租房屋、安全的行为;承租方必须注意投资风险、合理投资、合同期满,不得以投资(含装修在内的所有投资)未收回为由拒绝交还房产,合同期满,出租方若收回房产,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交还,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7、承租方平时所用水电气费由承租方自行结算,一月一结,不得拖欠。 8、按产权交易机构的要求提交报名资料。

房屋结构:框架

出租年限:3

公告日期:2016-09-13

截至日期:2016-09-20

联系人:姚正祥

联系电话:0718-8229882、8420625

传真电话:/0718-8229882

信息填报机构: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恩施产权交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