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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明年试点直接持股整体上市央企 中国“淡马锡”上弦
发布日期:2008-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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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昨天在中央企业负责人工作会议上表示,国资委将继续推动中央企业整体上市,同时积极探索国资委直接持有整体上市中央企业股权。

  明年启动相关试点

  国资委早已着手研究部署国资委直接持有整体上市央企股权的工作。去年11月,国资委副主任李伟在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规范与发展大会上就曾明确表示,随着央企整体上市的推进,“国资委下一步必然要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这难以避免。”

  昨天李荣融对此采用了“积极探索”的措辞。据国资委有关人士透露,国资委在推动直接持股方面一直比较谨慎,不过明年应该会启动相关试点工作。

  而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宏观战略研究部部长程伟认为,国资委直接持股是建立完善市场化国资监管体系的积极尝试,只有持有股权,国资委的出资人职能才真正到位。不过,在实行的过程中还需要妥善解决一些问题。

  李荣融昨天表示,国资委将继续推动符合条件的中央企业整体改制上市或按主业板块整体上市,支持具备条件的中央企业把主业资产逐步注入上市公司;鼓励中央企业做好控股上市公司的整合工作,做强做大上市公司。

  目前国企上市主要有三种形式:整体上市,主营业务上市或者分拆上市。自2007年以来,推动中央企业整体上市成为国资委的一项重点工作。与分拆上市相比,整体上市有利于解决非上市公司体制陈旧、上市公司与母公司不当关联交易、大股东恶意占款等问题。

  目前,在实践中,实现整体上市的中央企业大多采取留有一个母公司作为持股机构的模式。而如果实现国资委直接持股,这些“空壳公司”将不再留续。有专家认为,这样使得上市公司的最终控制人直接浮现出来,对增加透明度是件好事。同时,也有利于对央企资产的扁平化管理。

  直接持股存争议

  上海市社科院研究员黄复兴昨天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就表示,如果由国资委来直接持股,从理论上说,国有资产所有者和监管者又成为一体,容易重新形成政企不分的局面。

  复旦大学企业研究所所长张晖明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则表示,国资委是行政机构,不能直接持股,应该在国资委下面成立若干家国有资产经营控股公司来间接实现。

  而上海市发展改革研究院副院长汪胜洋则持不同的观点。他认为,现在国资委几种职能并存,但并不是最终目标。目前的国资委本身就处在过渡阶段,而在过渡阶段可以做多种多样的探索。他认为,国资委最终要走到类似于新加坡淡马锡公司的道路上去,直接参与大型国企的管理。对国资委直接持股的探索,实则是对国资委未来功能定位模式的探寻,“不是解决今天的问题,而是解决未来长远的问题。”

  谁来做淡马锡?

  回到国资委直接持股的操作层面,如果中央企业真正实现集团公司整体上市,集团公司不再作为上市公司的母公司来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权利,那么究竟由谁来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权利是摆在国资委面前的一个问题。

  这是一个“谁来做淡马锡”的问题,是国资委自己来做淡马锡,还是国资委下面成立几个“淡马锡”公司。

  上海市发展改革研究院副院长汪胜洋倾向于国资委自己来做“淡马锡”。他认为,以后作为行政机构的国资委将逐步淡出。如果探索国资委直接持股有所进展,无疑将引起国资管理体制的重大变动。

  而复旦大学企业研究所所长张晖明则表示,应该是由国资委下面的若干家国有资产经营控股公司来做“淡马锡”。他认为,这种新组建的国家级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依据国资委对国有资产的全局性、社会性、行政性、终极性权利要求,通过接受授权,行使微观场合的国有资产经营性管理职能,负责管理已经整体上市的国有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