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资委发布了《中央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以下称《追究办法》)并从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追究办法》明确了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在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工作中的职责,从采购、资产转让、改制改组等多环节界定了因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需追究责任的10类50种情形。
事实上,自从国资委将中央企业整合的原则从“市场自主”改为“主动推动”,外界对于重组过程中能否做到“干净透明”一直存有疑虑,有关专家表示,奥运之后央企重组要加速已经不可逆转,与之相伴生的必然有资产流失的风险,此办法的出台即为防范这一风险采取的具体措施。
而就在《追究办法》出台之后的一天,国资委便公布了4家央企重组的消息:中煤国际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与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组成立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轻工业品进出口总公司并入中国通用技术 (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其全资子企业。至此,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由149户调整为147户。这是国资委在打出“后奥运”时代加速央企重组旗号之后迈出的第一步。
与此同时,《国有资产法》也将在今年10月份进行三审,并有望获得通过并实施。新浪产权了解到,三审的《国有资产法》除了明确国资委“出资人”角色外,更增设了多个条例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据新浪产权观察,奥运之后关于国资央企的相关条例如此集中的审议并出台,正符合了李荣融“求快改革”的思路。各种国资监管方法给国企改革戴上了“紧箍咒”,有利于防范国企改革中国资流失的风险,也让国企有章可循,可以更规范、更阳光地进行改革重组。
中国轻工业进出口总公司等四家央企合并成两家吹响了奥运后企业加速重组的号角,相关政策的出台和即将审议也从大环境上迎来了后奥运时代央企重组的小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