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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止仙桃市投资公司位于仙桃大道中段43号办公楼及附属土地资产交易项目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3-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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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国资委有关文件规定,现决定对仙桃市投资公司位于仙桃大道中段43号办公楼及附属土地资产交易项目予以中止,中止期限按有关规定执行。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2013年4月19日